
一、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澳门金4166am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术语、定义、类别、层级及具体发布内容要求等。
本规范适用于澳门金4166am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编排。
二、本规范引用文件
以下文件作为本规范制作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
3、《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试行)的通知》(国办秘函〔2009〕6号)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
9、《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4〕21号)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
1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
14、《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
16、《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
17、《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71号)
18、《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8号)
19、《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2号)
20、《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25号)
2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
22、《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43号)
2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
2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
25、《山东省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工方案》
26、《澳门金4166am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澳门金4166am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发〔2007〕66号)
27、《澳门金4166am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泰政办函〔2013〕31号)
28、《澳门金4166am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泰政办函〔2014〕32号)
29、《澳门金4166am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策解读机制的通知》(泰政办字〔2015〕66号)
30、《澳门金4166am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澳门金4166am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字〔2016〕57号)
31、《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32、《澳门金4166am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澳门金4166am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字〔2017〕39号)
33、《澳门金4166am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澳门金4166am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泰政办字〔2018〕59号)
三、定义
1、政府信息
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2、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
行政机关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时,为了方便群众查询检索,规范政府信息服务,按照严格依法、真实有效、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一定的次序编排而成的,将政府信息集中管理和发布的政府信息库。
四、目的、原则和内容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澳门金4166am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特编制本规范。
2、原则
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发布、上下同步、分级编制、分级审核”的原则,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十、十一、十二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设立有关栏目,建立内容全面、分类合理、层级清晰、动态管理、易于检索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
五、公开时限
1、定期更新: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要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移送司法机关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2、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